2022年的第一波罚单来了。私慕好帮手翻阅了各地证监局的官网,发现截至目前(1月6日),深圳证监局、重庆证监局分别开出了监管罚单。,涉及保本保收益、基金未备案、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未对投入资产的人进行风险评估、未按要求向投资人信披等高频违规事项。其中,深圳证监局开出的3张罚单,私募管理人及高管均被罚款3万元,3家总计罚款18万。
本案例中,管理人就保本保收益提出申辩,监管也详细说明了其涉及 保本保收益 的一些描述及行为,大家需要非常注意,规避此类风险。
公司发行的天****商业广场私募互助基金二期等基金产品通过在合伙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率、付息日及到期兑付本金及投资收益等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唐*时任天玑财富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对公司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一,《天****商业广场私募互助基金二期/深圳市天*****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明确约定“满12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合伙人兑付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每月15日向有限合伙人分配一次收益”等内容,构成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第二,《天****商业广场私募互助基金二期/深圳市天*****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按投资额度约定了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其名称虽为“业绩比较基准”,但根据该合同所约定的收益计算方式,即首次分配的收益计算方式为:(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金额*业绩比较基准)÷360*出资到账后次日起至次月15日前的实际天数;首次分配收益之后剩余收益的计算方式为:(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金额*业绩比较基准)÷360*上一次收益分配日起至下一个收益分配日之前的实际天数,实质上系对承诺收益的约定。
第三,相关投资者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天*财富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使用“除了合同上的固定收益保障,还有可回购本金和利息的双重保障”等描述方式,劝诱投资者进行投资。
第四,唐*在询问笔录中承认,天*财富存在向投资者出具财务通知书并在其中明确投资者出资金额、收益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并由唐*个人向部分投资者提供个人担保。
以上在案证据,足以证实天*财富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的违规行为。
据此,我局对天*财富、唐*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后,天*财富及直接负责经营管理的当事人唐皓未进行相对有效整改,相关风险未有效化解。
1.兑付本金和收益应该建立在基金产生收益的基础上,不能事先保证和约定,无论你对自己的交易有多自信。hhh
通过在宣传推介材料中明确“业绩比较基准”“预期收益率”、由关联方深圳市动产资本管理集团和投入资金的人签订《回购协议》及彭跃等人签署《保证承诺函》等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规定。彭跃作为动产投资实际控制人、时任执行董事,是对公司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如何理解“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的规定?是不是能够用“约定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等表述代替“预期收益率”?
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即不得使用预期收益率等宣传用语误导、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约定收益率”、“未来收益率”等与“预期收益率”内涵基本一致,不应当使用此类表述。管理人或募集机构能够正常的使用“业绩比较基准”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但使用时应当与其合理内涵一致,不得将上述概念用于明示或者暗示基金预期收益,使投资者产生刚性兑付预期。
例如,“业绩比较基准”应当用于说明相对收益投资策略,“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则应当用于约定管理费计提标准,不得变相用于宣传“预期收益率”。
通过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固定预期前端收益率、固定后端保障收益率、固定付息时间,并约定由深圳市*海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签署《基金份额回购协议》等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公司发行的深圳市**达汇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市*海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签署《基金份额预约受让协议》,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何**时任信诚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对公司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对深圳市信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1.未向投资者披露2016年一季度至2017年二季度期间该基金各季度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和投资组合情况等季报信息
2.未向投资者披露2016年该基金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者账户信息、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年报信息。
3.未向投资者披露重庆永**九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7年10月在中国证券互助基金业协会进行清算的信息。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私慕好帮手想说,合规运作已经是当前的大趋势,无论是产品的整个募投管退流程,还是管理人的日常管理,都要建立在合规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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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私募管理人合规运营,找私募帮帮龙!合规又高效,从此远离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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