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04世界船只压载水及沉积物操控与处理条约》(简称《压载水条约》)附则B-3条款规则,世界飞行船只终究压载水处理是有必要对压载水做处理,处理到达D-2规范后,才干排放。该规范已于2024年9月8日全面强制施行。
据悉,船只应当装备《世界压载水处理证书》《压载水处理方案》和《压载水记载簿》等相关证书文书,装置压载水处理体系的船只还应当持有《压载水处理体系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或许复印件。担任压载水和沉积物处理的高档船员应当在《压载水记载簿》中进行完好记载并签字,每一页填写结束后由船长签字。船只应当将使用结束的《压载水记载簿》在船上保存两年,然后在其所属公司保存三年。世界飞行船只排放压载水应当提早12小时向当地海事处理机构陈述,靠泊后由船只或其署理人在处理世界飞行船只进口岸申报时向当地海事处理机构提交《压载水陈述单》。呈现影响压载水处理能力的事端或缺点时,船只应当在抵达锚地或港口后当即向当地海事处理机构陈述。
海事部分提示, 跟着压载水D-2排放规范的全面强制施行,船东和运营者应重视和更新船只的压载水处理体系,活跃尽力合作相关认证和查看,拟定并履行通过认证的压载水处理方案,做好具体记载,自动陈述。